一、材料准备如下:
1.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》;
2.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课程学习进度审核表》;
3.学生本人书写的复学申请(须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);
4.家长本人书写知情同意书(须父母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);
5.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6.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复学须递交“退役证明”,因病休学期满递交二级甲等(含)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康复证明。
具体政策详见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。
联系人:马老师
联系电话:024-31922909
办公地点: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处6115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