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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学

一、材料准备如下:

1.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》;

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复学申请表

2.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课程学习进度审核表》;

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课程学习进度审核表(附件)

3.学生本人书写的复学申请(须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);

4.家长本人书写知情同意书(须父母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);

5.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
6.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复学须递交“退役证明”,因病休学期满递交二级甲等(含)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康复证明。


具体政策详见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。



联系人:马老师

联系电话:024-31922909

办公地点: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处6115办公室

  • 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

  • 电话:024—31922909

  • 邮箱:xlxy_xsc@126.com

  • 邮编:1101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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